以法典为纲 以司法护绿 ——石鼓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
2026-04-13 11:13:22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陈梓浪 | 作者:郑琳 | 点击量:5308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郑琳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。为准确把握法典精神,切实提升环境司法能力,衡阳市石鼓法院近期组织开展了系统化、实务化的专题学习。
图:石鼓法院组织干警在晨读会上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
本次学习聚焦法典核心,全体干警着重领会了“推进生态环境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”的明确要求,深入理解了责任叠加与优先、行刑衔接、惩罚性赔偿、预防性禁止令等关键裁判规则,并对公益诉讼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梳理,为准确适用法律、提升审判质效做好了准备。
法典的生命在于实施。下一步,石鼓法院将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:一是深化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;二是精准适用法典核心制度;三是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;四是深化府院联动形成法治合力;五是加强法典普法宣传;六是强化人民法庭基层服务能力。
石鼓法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专业的司法能力,切实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,以高质量审判守护绿水青山,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司法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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